
普通食肆牌照
普通食肆牌照,行內俗稱「大牌」,允許經營者提供各類食物,包括米飯、中式料理、日式及西式餐點等。此牌照的持有者可以使用明火及各種烹調工具,並提供堂食服務。然而,對於某些食物安全風險較高的項目,如壽司、刺身及生蠔等,則需額外向食環署申請《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。
適合商家
各式堂食餐廳:中式酒樓、火鍋店、鐵板燒、韓式燒烤、中菜館 、茶餐廳、西餐廳等
店鋪規格要求
- 建議揀選實用樓面面積不少於 30 平方米的處所作普通食肆。
- 餐廳內均須設有至少1個廚房。
- 餐廳廚房、食物調製室及碗碟洗滌室面積要求,是總樓面的10-25%,但不少於8平方米。
- 必須備有洗⼿間,⽽衛⽣設施的數量則視乎應可坐位及員⼯⼈數⽽定。
特別要求限制
如果想售賣受限制的食物,在申請食牌的同時,亦要申請受限制食物售賣的許可證。例如某些食物安全風險較高的項目,包括刺身、壽司、生蠔、涼茶等,都要另外申請限制出售食物的許可證。
樓宇類別限制
從火警消防安全的角度來看,下列樓宇並不適合獲簽發食肆牌照︰
- 位於地庫第四層及以下的樓宇。
- 直接位於註冊學校/幼兒中心的下一層及對這些地方造成火警威脅的樓宇。
牌照費⽤
普通食肆牌照費⽤是按餐廳樓面面積計算:
- 200平⽅⽶或以下的⻝肆,每年牌照費⽤為2,520至4,410元;
- 200⾄500平⽅⽶的⻝肆,每年牌照費⽤由5,650至11,970元不等;
- 500平⽅⽶⾄1,000平⽅⽶的⻝肆,每年牌照費⽤由13,860至23,900元不等;
- 1,000平⽅⽶以上的⻝肆,每年牌照費⽤由37,750至125,840元不等。
普通食肆的暫准牌照或將之續期,是正式食肆牌照費用的一半。
常見問題
「限制出售的食物」,例如剌身、壽司、生蠔、涼茶等,都要另外申請限制出售食物的許可證。如果在申請食牌的階段,在表格中說明擬在店鋪內售賣「限制出售的食物」,相關申請將與食肆牌照申請一併處理。並在履行發牌條件後,免費在食肆牌照上加簽,以示批准。
餐廳需要額外申請酒牌,才可以售賣酒精類飲品供顧客在食肆內飲用。
有關酒牌的申請,可參閱食環署的申請指南:http://www.fehd.gov.hk/tc_chi/licensing/guide.html
只要滿足基本的發牌要求,包括提供符合衛生、消防、通風及設計圖則等相關證明,就能先獲得臨時牌照並開始營業。牌照有效期為六個月,讓餐飲業者在此期間完成正式牌照的申請程序。注意若食肆在未獲得正式或臨時牌照的情況下營業,將屬於違法行為。
根據現行法律,「工廠食堂牌照」只能夠招待受僱於該食堂所在工廈內的人士。違反者可能會面臨法律制裁,一經定罪,最高罰款為港幣 5 萬元及監禁半年,另加每日罰款 900 元。
申請流程

